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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入股方式是怎么规定的?公司法入股需要手续有哪些?

2020-11-18 14:07:18来源:法妞问答 头条号  

入股的方式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入股需要手续有哪些

公司法入股需要手续如下:

新股东入股需要计入实收资本科目的,要做工商变更登记。工商变更需要提交的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关于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营业期限)的股东会决议;

(3)变更后的公司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执照正本、所有的副本;

(5)股东会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注意:如果是减少注册资本,则程序比较复杂);

(6)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7)公司增加新股东的,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8)工商局要求的其他资料。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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