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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中晋系“庞氏骗局” “中晋系”高层被全部控制

2020-12-07 15:39:42来源:解放日报  

由“合伙企业”吸纳公众资金至国太控股,国太控股再用资金包装“子公司”、股市对冲,几乎没有任何投资盈利渠道,投资者的本息来自新投资者的资金。徐勤亲口承认:“我们从资金运作模式来说就是‘庞氏骗局’。”

站在汤臣一品1200平方米的顶层复式寓所里,徐勤能看到自己公司“直属三部”所在的未来大厦近在咫尺,也能看到不远处“直属一部”所在的金茂大厦,以及更远处董事会所在的环球金融中心70楼。隔着黄浦江,还能遥望外滩分公司所在的中山东二路8号。

更远一些,还有位于会德丰广场大厦、嘉里中心二期的静安分公司,银泰中心大厦的北京分公司……这些分布在最繁华地段顶级商务楼里的340余家公司,构成了徐勤金光闪闪的“中晋系”版图。

然而几乎一夜之间,“中晋系”“忽喇喇似大厦倾”。

4月4日,徐勤在虹桥机场准备出境时被警方截获。

4月5日,“中晋系”高层陆续被全部控制。

5月13日,包括徐勤在内的“中晋系”35名高管和业务经理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由公安机关依法执行。

据调查,“中晋系”多家公司累计向2.5万名投资者非法吸收存款近399亿元。截止案发时,未兑付金额达52亿元,涉及投资者1.28万余名。

徐勤亲口向解放日报·上海观察记者记者证实:公司运作模式就是吸收新投资人的资金归还旧投资人的本息,维持公司的运作及自己的奢侈生活。金玉其外的庞大“中晋系”,不过是他一手包装的“画皮”,实则早已千疮百孔。

自制“光环”后的违法阴影

“中晋系”企业向投资者营造的形象,不仅全在最繁华地段最好的商务楼里,工作人员全都光鲜亮丽、收入不菲,而且拿得出私募基金牌照。

“中晋系”对外募集资金的方式主要是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名义。但按照证监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个人投资私募基金限制颇多: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然而“中晋系”的理财产品5万元即可购入。在“中晋系”未兑付的52亿元中,投资金额小于100万元的投资人约1.26万人,投资总金额约为40亿元。

法律还规定,合伙型、有限公司型基金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50人。“中晋系”正是为突破这一限制向更多人募集资金,陆续成立多达220余家“合伙企业”。一般每个“合伙企业”吸纳48名投资者,另两个名额属于“中晋系”自身,每个基金募集总额达1亿元。数额庞大的流动资金并未通过银行托管,几乎全部流进了“中晋系”自己的资金池。

公安部门查证,整个“中晋系”220余家销售理财产品的“有限合伙企业”中,仅有一家到证监部门备案。

“包装”是徐勤常常提到词。他坦言,公司租赁高档场所办公是为了“撑场面”,让别人觉得公司实力雄厚,以便更好地开展资金募集。而不少投资者直接从业务人员晒出的豪车名表中见识了这家公司的“立身”。

据徐勤回忆,公司按照不同产品类型,向每个客户经理支付4%-400%比例的佣金,平均佣金比例约12%-13%,逐步演变成将一个产品利率打包给客户经理,由客户经理自行决定给客户固定回报,余下就是客户经理的提成佣金。为了奖励客户经理,徐勤也拿得出“大手笔”。负责“中晋系”采购的陈亮回忆:“头一年奖过10辆MINI,第二年就是10辆法拉利。

“我研究过法律。很清楚这种募集资金的方式其实是非法集资。”徐勤坦言这些做法不仅是为“包装”公司形象,也是为打法律“擦边球”:“中晋系”试图用私募基金的合法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募集资金,以规避被认定非法集资;通过支付销售人员佣金,规避直接向客户承诺固定回报。甚至客户需要跟“中晋系”签订4份合同,合同中不注明投资回报,也是为了规避非法集资行为:“这些年我一直试图回避违法,但违法怎么能回避掉?”

“内循环”式无果发展之路

一些投资者执着地相信“中晋系”与那些出问题的金融平台不同,因为“中晋系”货真价实地投资了120余家“产业公司”,2015年10月起还细分为信息技术、金融、房地产、贸易和服务五大“产业条线”,并且控股两家“上市公司”,是真正有“实业”的金融投资平台。

然而警方在查证这120余家公司时发现,绝大多数几乎空壳,仅十余家公司有“漂亮的业务记录”,但营业额却明显不符。

陈亮讲述了这些“产业公司”的运作过程。以“中晋系”从事信息技术的羽泰信息公司为例,该公司本身不具备任何研发能力,陈亮在外找到一家同样从事信息技术的第三方公司,与羽泰公司签下100万合约,号称购买羽泰公司的“产品”;同时“中晋系”的母公司国太控股将与这家公司再签一份110万的“采购合同”:“实际上两个合同的买卖都不需履行,国太控股出合同金额10%-20%的钱给第三方公司,做个流程出来,贴钱给羽泰公司增加业绩,‘讲故事’给投资人听。”

采用这样的方法,“中晋系”虚增了“产业公司”经营收入8.45亿元,实际为此向外支付了1.48亿元:“整个过程就是‘中晋系’的‘内循环’。”

“中晋系”旗下部分产业公司虽有一定收入,但均为亏本经营。以开设在外滩5号的中晋博物馆为例,销售纪念品总收入330万余元,但国太公司仅房租、物业费用就高达2200万元:“这也是做给投资人看到,毕竟除了报表,还要有点看得见的东西。”

而所谓“控股”的两家香港上市公司——中国创新、中国趋势两只股票皆被业内人士称为“仙股”——价格极低、成交量极低,几乎没人交易。这样的股票往往只需3-5亿资金即可拉动。以“中国创新”为例,中晋系以每股5.6分港币买进,通过自己对冲将股价炒高,实际并无盈利,主要是让投资人感到“中晋系”的“投资眼光独到”。

警方调查发现,“中晋系”的资金几乎全部在内循环——由“合伙企业”吸纳公众资金至国太控股,国太控股再用资金包装“子公司”、股市对冲,几乎没有任何投资盈利渠道,投资者的本息来自新投资者的资金。徐勤亲口承认:“我们从资金运作模式来说就是‘庞氏骗局’。”

漏洞已濒临崩塌

今年4月5日,就在徐勤出境被警方拦截后一天,中晋合伙人微信号还发布消息称:中晋一期基金50亿完成募集,共募集资金52.6亿元。不少投资人感到不解:“中晋系”看上去发展态势良好,警方为何此时出手?

据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介绍,有人举报“中晋系”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后他们就着手调查,发现大量投资、实体经营系虚构,“中晋系”并不具备“造血”能力。

此外,警方在调查中也发现,近期“中晋系”已在香港建立相关渠道,“中晋系”高层人士出现异动。4月4日徐勤试图出境,警方果断采取措施,终止了徐勤的“吸金计划”,也防止了更多的投资者陷入。

“有人以为募集资金52.6亿元是我们账面上有这么多钱,其实是我们负债52.6亿元。”徐勤坦言,以当时资产状况肯定不可能兑付这么多钱,“中晋系”旗下经过包装的“产业公司”几乎没有可能在境内通过IPO上市融资,他唯一的救命稻草就是到香港试图“借壳上市”:“我们在香港找了三家公司,想看能不能侥幸通过审核,变现后还给客户。但香港联交所审核也很严格,而且上市后是否真能套现也不好说。”

案发前,徐勤曾粗略统计:包括办公场所租金、员工奖金及佣金、经营日常开销每天支出约300万元,投资人本息每天支出约200万:“一天支出约500万元,每月就是1.5亿,这些钱全部来自投资者。”

案发后,公安部门迅速对涉案公司及高管的银行资金、房产、车辆等资产扣押、查封、冻结,全力展开追赃挽损工作,以最大限度减少投资者的损失。

目前已经查扣的涉案车辆、游艇,公安部门使用办案经费专门租赁室内场地,定期保养维护,使其始终保持良好状况,以利于这些资产后续拍卖处置时尽可能减少折损。

(简工博)

责任编辑: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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